

一、毒性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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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途徑 |
皮膚、吸入、食入、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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癥狀 |
眼睛、鼻子、喉、皮膚的刺激,腸胃不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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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毒性 |
1.可能造成眼睛、鼻子、喉、皮膚的刺激,2.吞食一般而言無毒,但大量會因刺激而造成腸胃不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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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或長期毒性 |
1.有下例病況者易受危害:皮膚病、慢性呼吸疾病2.動物實驗中會增加肉仲的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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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效應 |
無 |
二、安定性及反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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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性 |
正常狀況下安定,粉末狀態于空氣會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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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避免之狀況 |
勿向錫爐內灑水 |
三、生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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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佈:粉塵以雨水沖刷會滲入地下水產生污染 |
四、法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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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法規 |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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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及有害物標示及通式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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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允許濃度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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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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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
五、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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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 |
操作時距離焊接位置保持20CM以上,并在焊接位置邊設置局部強力排煙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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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 |
1.儲存室內保持高度干燥。2.避免與強氧化劑,強酸,雙氧水共同存放3.局部強力排煙設備 |
六、泄露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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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應注意事項 |
在泄露區及外泄區尚未清除干凈前沒有穿戴防護裝備及衣物者禁止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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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注意事項 |
對泄露區通風換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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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方法 |
1.以最方便和安全方式回收泄露金屬或以合格衛生掩埋法處理2.液體可以用蛭石、干沙土或類似物質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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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暴露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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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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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
1.令其在室溫中冷卻后在再括取之2.不得以水潑灑以防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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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防護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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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護 |
高效力顆粒過濾之熏煙防護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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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防護 |
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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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防護 |
護目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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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及身體防護 |
穿棉制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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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措施 |
1.工作后迅速脫掉污染衣物、洗干凈后才可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2.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3.處理此物后,須徹底洗手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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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廢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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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政府法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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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處理方法 |
將收集到之泄露金屬,給予制造者重新回收,重新溶解 |
九、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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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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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 |
1.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2.若呼吸停止,施予人工呼吸3.保持患者溫暖及休息4.立即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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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接觸 |
1.立即用肥皂或中性清潔劑及水清洗皮膚2.若滲透衣服,立即脫掉衣服,用肥皂或中性清潔劑及水清洗皮膚3.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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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接觸 |
1.立即用以大量水沖洗眼睛,并不時的撐開上下眼皮2.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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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入 |
1.若患者意識清醒,立即喝下大量的水2.用物指插入喉嚨催吐3.若患者意識不清,勿催吐4.立即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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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癥狀及危害效應:刺激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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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急救人員之防護:應穿著C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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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師提示:患者吞食,考慮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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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滅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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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滅火劑 |
水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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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
些物不燃,若為粉末裝則為可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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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滅火程序 |
1.安全情況下將容器遠離火場2.已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容器3.不要讓水進入容器曲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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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
供壓式或其他正壓式之自攜式全面型呼吸防護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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